奖励先进 实施差别化倾斜政策

01.03.2017  18:06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胡丽娜)加大对贫困县资金倾斜支持力度“切块到县”、奖励先进、实施差别化的倾斜政策……今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在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合理应用。
  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我省根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出现的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着重提升在基层理解政策的准确性,确保推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应用。
  实行因素分配法,加大对贫困县资金倾斜支持力度。省财政在提前下达相关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时,严格按照因素分配法直接“切块到县”,确保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不指定具体用途,且在2016年基础上同口径增幅达到10%,由贫困县按照县级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
  重视奖励先进,加快典型推广。实施差别化的倾斜政策,对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较好的贫困县,资金分配的增长幅度可提高到15%,高于其他贫困县5到10个百分点。根据工作成效,确定天镇县、右玉县、左权县、岢岚县、永和县、临县、石楼县等7个国定贫困县和沁县、陵川县、垣曲县等3个省定贫困县为2016至2017年度全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示范县,并下达奖补资金2700万元,专项用于奖励支持贫困县组织开展统筹整合工作。(原载于2017年3月1日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