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暂无土地使用权“到期”商品房

22.04.2016  08:02

    近日,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市民想知道,我市是否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此,记者采访得知,我市目前已入住房屋中,没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案例。不过,在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前,建议市民在住房的买卖过程中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限的问题,不要让自己买亏了。

    在购房时,不少市民会混淆两个概念,“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所有权,购买房屋后办理房产证,即拥有了房屋产权;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购房者只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我市的大多数房地产使用权只有50年,近几年土地出让时年限延长至70年使用权,但目前已入住房屋中,没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案例。

    国家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高于70年,出让30年、50年或70年都属合法范围。过去,开发商从政府手中拿到土地使用权,有的30年,有的50年,最长的70年,所以,不论市民是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权,均属于地方性政策,是合法的。按现有的商品房来看,还没有土地使用权限到期的房子。

    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简称 《物权法》 )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不过,有专家表示,目前国家只规定了自动续期,但没有解释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也没有明确交纳标准。所以,希望国家出台相关细则,对上述问题予以明确,为地方政府提供可以遵循的依据。

    此外,业内人士提醒,当前,许多人买房只关心价格、位置、基础设施等,很少关心房地产的使用年限。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有可能会给购房者造成损失。所以,在相关政策明确前,建议市民在住房的买卖过程中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