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首例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获赔偿

13.01.2016  11:17
山西太原 村卫生室 医疗责任险 赔偿 首例

央广网太原1月12日消息(记者李楠 通讯员郝东亮)记者从山西省卫计委了解到,近日,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南王名村村卫生室村医王某,领到了27537.55元的医疗责任保险赔偿金。据悉,这是太原市建立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来,办理的首例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案。

今年2月7日,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南王名村村医王某接诊一位全身出疹的8岁患儿,初步诊断其为水痘(或湿疹),随即给患儿采取了左右臂部分别注射抗过敏和抗病毒药的治疗,每日一次,持续一周(至2月13日)。之后,皮疹消退,但患儿出现臀部肿胀、疼痛,且症状日渐加重,村医王某又给予其热敷、外敷用药,静滴“青霉素”一周,但效果不佳。2月20日,应患儿家属要求,乡村医生带患儿到山西省儿童医院就诊,诊断为左臀部蜂窝组织炎,当日入院,3月9日出院。随后又相继在中铁十七局医院和山医大二院进行换药等后续治疗,最终康复痊愈。

事故发生后,村医王某积极与患者家属沟通,主动联系多方就医,取得了患者家属的谅解,经小店区卫生局和西温庄乡卫生院协商,最终由村医王某一次性给予患儿医疗及相关费用28986.89元的经济赔偿。

乡村医生在筹备赔偿之时,想到年前区卫生局组织集体办理的医疗责任保险。接到报案后,中国人保太原市分公司审核认定,此次事故赔偿金28986.89元属于医疗责任保险范围,扣除5%的免赔额后,其余费用27537.55元在15个工作日内打入村医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