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太原市离休干部医保筹资标准不变

19.12.2015  12:38

    太原新闻网讯 12月18日,太原市医保中心发布消息,明年太原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资金筹资标准维持今年标准不变。

    据了解,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年度为自然年度,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2016年医疗保障统筹基金筹资标准确定为35000元/人/年,其中按每人每年3000元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IC卡内,用于门诊和奖励备用金;征缴人数以单位2016年1月1日在册的离休干部人数为准,于2016年1月20日之前一次性全部缴纳完毕。

    需要注意的是,自明年1月21日起计算机自动开始判断欠费,未缴费的(省市财政约定代缴的除外),将自动停止享受一切医疗待遇;超过规定日期三个月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医保中心不再接收其当年参保缴费,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本年度医疗费。

    此外,当年新参保的单位和个人,均按年度收费;同时要测算符合参保条件至今的医疗消费明细,按照当时筹资标准进行核算,结余部分纳入统筹后方可参保。医疗保障待遇自缴费之日起开始享受,参保之前医疗费用由原单位负责解决。单位或个人应写出愿意接受太原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和规定管理的书面材料。

    重新参保的单位或个人,要提供中断期间医疗消费明细,按照当时筹资标准进行核算,结余部分纳入统筹后方可重新参保。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和参保管理按离休干部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