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16.08.2015  04:08

      本报讯  8月10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中奖陷阱。
      近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咨询,称自己收到从外地寄来的以某某公司名义举行的周年庆典活动的抽奖单,刮开奖项后,奖品为100万元奖金。经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该公司的抽奖活动是以抽奖为诱饵,诈骗为目的的欺诈行为。
      据悉,近年来此类骗人钱财的事件屡屡发生,主要有以下伎俩:以活动为名开展的抽奖活动;假冒正规公司的商品宣传单;宣称都能中奖,且奖品价值很高;虚构、伪造公证处、公证书、公证单和公章、公证人,电话号码等信息;中奖地通常不在抽奖人本地设置;中奖后按中奖单上的电话号码联系,对方往往要求先将公证费、个人所得税等费用汇往指定的账户内,若不汇,此中奖单将作废。
      为此,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若中奖奖品的价值超过5000元,且对方要求先汇款的,或以其他方式套现的,即可初步认定是抽奖诈骗。此时,不要急于兑奖、急于汇款,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要通过正规途径查询公司真实信息,如通过当地的查号台查询对方公司电话,进而咨询,或者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及当地公证处查询。遇到此类骗局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尽可能多地掌握对方的信息,如提供的银行账号、姓名和地址等。 (范珉菲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