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蓝天保卫战 太原市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15.06.2018  07:01

  进入夏季后,气温持续升高,为有效防控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氧污染,我市日前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包括工业排放、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墙体涂刷装饰、喷涂汽修、露天烧烤等。

   减少臭氧污染天数

  臭氧通常存在于距离地面30公里左右的高层大气中,它能有效阻挡紫外线,保护人类健康。但是,如果臭氧到了距离地面10米至100米左右的近地面层,就变成了“健康杀手”。臭氧污染主要出现在夏季,这是因为汽车、工厂等污染源排入大气的挥发性一次污染物,在强烈的紫外线照射下,使原有的化学链遭到破坏,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等二次污染物。臭氧污染的出现,一般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一直持续到10月,其中6月至8月的浓度比较高。为全力遏制臭氧污染加重趋势,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市全面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聚焦挥发性有机物这一臭氧形成的前体物的防治,力争臭氧污染超标天数较上年度明显减少。

   取缔敞开式喷涂作业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我市将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来减轻污染物的排放量。

  我市要求,全面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其中,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列入搬迁改造、升级改造类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企业等。同时,我市严格禁止露天喷涂,重点加强对建筑装饰、汽车维修等行业的监管,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

   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在交通污染源方面,所有加油站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全部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在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逐步安装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配备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

  加强重型柴油车排放道路执法检查和限行区域管控,重点在货运通道、交通主要干线、城市建筑工地周边等重型柴油车出现频次较多的路段,抽检尾气。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加快淘汰高排放的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设备。

   年底完成工业污染源治理

  在工业污染源方面,重点推进石化及煤化工、精细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制品业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年底前完成治理。在生活源方面,加强对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同时结合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生物质秸秆焚烧等工作,减少民用散煤和生物质燃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并严控露天烧烤等。

   相关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6月底前,我市要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筛查,形成排污单位名录库,作为日常监管和监测的重要依据。我市将针对臭氧污染,提出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工期,降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7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排污单位要将挥发性有机物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口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对2015年至2017年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219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安装和联网,监控平台并入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截至7月31日,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安装和联网的企业,将实行错峰生产(早8时至下午4时停产)。对拒不安装监控设施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