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两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2月24日,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太原市委批准,太原市纪委监委对阳曲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孙晋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另外,对太原工人北文化宫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郭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晋生丧失理想信念,忘记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超计划生育;既要当官,又要发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孙晋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其行为大多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太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太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晋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太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娄烦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郭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选任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房屋预售、房租减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郭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其行为大多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太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太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太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