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9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程庆颐、高震、李雪春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常希宝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任命符敏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免去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宋哲、肖琳、刘欣、梁金胜、张莉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路、刘强、张玉峰、张建辉、李权、姜海宽、郭岫芳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刘海东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赵立新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史东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冰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庆娟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翟均勇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哈欣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纪申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驻天津港保税区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敬梅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珊、刘杰、米伟志、宋修旺、张玉军、张晓彤、李中华、李建晖、苏庆雷、周吉成、胡浩、梁辉、强国琴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任春烽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回云庭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