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管理的处罚措施

05.12.2016  21:07
一、限行时间: 2016年12月2日0时至4日24时;
二、限行区域: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限行, 12月2日限行 “1”和“9”,12月3日限行“2”和“8”,12月4日限行“3”和“7”(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尾数限行规定。
四、处罚措施:罚款100元,不计分。每4小时电子警察抓拍一次。
最后,交警蜀黍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