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建设美丽绿色的生态之城
绿色的生态之城离不开可持续的蓝天白云。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将以被列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26”城市为契机,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构建“天空明净、空气清新、气候宜人”的蓝绿相映格局。
市区严禁原煤散烧
为防控原煤散烧污染,我市出台《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划定“禁煤区”,禁止原煤散烧。
按照“散煤燃烧退出城市、工业排放严格限制、综合管理全面加强、排放总量全面下降”的思路,引入市场化机制,通过拆迁改造一批、集中供热一批、气化一批、电化一批、洁净煤置换一批、建筑节能改造一批,全面完成冬季燃煤供暖清洁替代,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技术,为散煤禁烧提供分户或集中供热的解决方案。
渣土清运清洁化
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实施最严格的绿色工地标准,实施在线全程实时监控管理,严格控制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开山取石形成的扬尘污染。渣土清运全程清洁化,湿法拆迁、密闭运输、车辆清洗、达标运营。强化工业企业堆料与运输管理,实现物料贮存、运输全密闭,控制工业企业无组织扬尘排放。
禁止污染企业入城
未来,将以太原都市区功能布局为导向,建立主城区产业准入制度,禁止污染企业入城。推进工业领域非省会城市功能疏解,实施退二进三、去粗取精。
加快资源型低端产业疏解,对太原煤气化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向产业承接区疏解,推动太钢污染性生产环节外迁。实行最严格的大气监管制度。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推广新能源汽车
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推进全国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为抓手,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做好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推进公共交通、物流配送、政府机关等领域与部门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快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及无害化处理,使电动汽车真正成为绿色无污染的交通工具。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引导环保企业向专业化、品牌化环境治理公司转型。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