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大宁县而吉沟骨干坝维修养护和楼底村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临汾市京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大宁县而吉沟骨干坝维修养护和楼底村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大宁县而吉沟骨干坝维修养护和楼底村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JS[2015]031
三.采购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范围包括:
序号 | 工程名称 | 型号及技术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而吉沟骨干坝维修养护 | 详见谈判文件 | 1 | |
2 | 楼底村农田灌溉设施建设 | 详见谈判文件 | 1 |
3.建设工期:35天。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与本工程类似施工经验,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的人员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六.谈判文件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9日(北京时间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京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宁县昕水镇大冯村)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报名台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28日下午16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多功能室(临汾市城北锣鼓大桥东口向西200米)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李海平
联系电话:13934679306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市京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宁县昕水镇大冯村
联系人:高卫斌
联系电话:0357-776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