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 书记员管理办公室获全国荣誉

07.06.2016  12:46

 

本网6月7日讯(薛渊 赫继平)近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大同市中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紧扣院党组“三支撑、一凸显”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服务审判工作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提高书记员专业化水平;熟练掌握数字化法庭应用技术,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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