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司法改革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法院司法体制大刀阔斧地推动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成效有目共睹。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表决赞成票非常高,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高度肯定、大力支持和热切期待。
司法体制改革是个系统工程,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两年来积极推动了省级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员额制、司法责任制以及司法职业保障等改革,改革的全面性前所未有。因此,我要对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舍我其谁的使命意识和大无畏的担当意识表达崇高的敬意。
提三点建议: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应当以司法职业保障作为优先方向。因为我在高校从事法学教育工作,有很多学生在法院工作,我感觉他们压力大、风险高、待遇低,有的甚至对自己的职业前景感觉迷茫。我感觉,在协同推进各项改革的过程中,要把司法职业保障摆在改革的优先方向。二是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关注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有的当事人和律师反映,有的案子审理期限过长。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够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解决过长的审限问题。三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构建一个全国统一的司法文书送达平台。司法文书送达难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审判效率。现在我国信息技术水平这么高,电子政务也积累了很多经验,企业和公民信息系统也在不断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有条件通过信息化手段和送达制度创新构建一个全国统一的、高效的司法文书送达平台。
另外,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方案中以及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制订过程中,应当更加注重发挥人大对司法的监督作用。例如,现在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改革的试点,遴选委员会都设在省级法院和省级检察院,其实,在我国宪法框架下,可以摸索在省级人大设立司法官遴选委员会,由法院、检察院内部的遴选机构与其对接。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