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壶口景区票务系统升级项目谈判公告
受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委托,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就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壶口景区票务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壶口景区票务系统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JXZFCGZB2015113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预算金额:296000元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原壶口景区售检票系统由北京中成科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安装,其系统采用了ZCKX专利控制技术,享有软件保护和专利技术,现票务系统升级只能在现有系统和享有原系统专利公司来升级售检票系统,如果采用其他公司售检票系统,需将现有售检票系统和设备进行拆除,重新对设备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特别是对门票印制尺寸和大小及人员培训等需要大量的配套工作,这样就增加了各项费用,为此从景区实际出发,本着“少花钱、办大事”的原则,尽量做到无缝升级的同时能保留之前所有售检票机密数据,拟从北京中成科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经吉县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对该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
六、采购公告时间: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8日
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谈判文件从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5日(北京时间:8:30—11:30,15:30—17:30)。
2、领取地点:吉县政府采购中心(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8室)
八、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函;(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7)如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8)前一季度社保资金缴纳凭证;(9)前一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清晰复印件贰套(留存)。如不能提供,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谈判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九、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9日上午10:00时在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组织谈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采购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吉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人: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228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57-7926835
采购人名称: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地址:吉县壶口镇
联系人:郝主任
联系电话:13994771690
发布单位: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二0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