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局部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02.12.2016  18:06

为做好我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成果验收工作,11月24日上午,荆庆年副局长主持召开检查准备会,各县(市、区)国土(分)局分管副局长、地籍科长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市确权办对《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进行了解读,对县级自查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 

为保证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质量,确保各级验收工作一次性通过。荆庆年副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精心准备,严格开展自查自纠。集体土地两权地籍调查工作要结合自查以及省、市检查提出的问题,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表格、图件、证明、公告、数据库等成果进行一次再检检,重点对各类成果、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和逻辑合理性进行了检查,并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需要改进之处及时进行完善和整改。二是认真准备验收材料。对照验收办法准备各类文档、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成果、图件成果、信息化成果等资料,做好自查预验收质量把关工作。三是按时申请市级验收,原则上各县区在明年4月中旬前自查并整改完毕,及时申请市级验收,确保全市在明年上半年完成市级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