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积极做好2016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和国债 转贷资金本息工作

23.03.2016  19:12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及我厅与各市财政、省级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近日,我厅督促各市财政局及相关省级单位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和国债转贷资金2016年还本付息工作,要求各单位及早安排归还本息资金,务必按照文件规定的归还日期和归还的本息金额足额缴入省财政厅账户。

对未按时足额归还本息的,将按逾期支付额和逾期天数,以当期债券票面利率的两倍折成日息支付罚息,各市欠款将在办理省与市年终结算时扣回,省级单位将通过扣取专项资金收回省财政垫付资金,并将违约情况及时向市场披露,且视情节轻重减少专项债券分配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