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

17.08.2015  14:41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社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中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