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05.05.2016  20:1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进一步发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对领域和区域国际科技合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要求,现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简称国合基地)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

1、符合国合基地申报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均可申报;

2、优先推荐符合认定条件的山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单位申报;

3、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成产学研联合体共同申报。

二、组织推荐和认定程序

我厅将按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议,经我厅研究讨论后,向科技部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流程

各类型国合基地申请材料须通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 https://web.bjol.com:8088/login.aspx )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系统上注册后,在网上完成申报工作,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书、实施方案各2份)报送我厅国际合作处。

2、评议推荐流程

我厅将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结合专家评议意见、经研究讨论,择优推荐。

3、其它

科技部不受理申报单位的直接报送。

三、申报时间

国合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开放时间:2016年5月1日9:00至6月5日17:00。科技部纸质版申请材料接收期限:即日至2016年6月15日(邮件时间以邮戳为准)。

为确保留有充足时间进行评议推荐,请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书、实施方案各2份)报送至我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张雨

电话:0351-2024105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801室

 

附件: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外[2016]90号)

国际合作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