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四风”和腐败问题晋中通报10起典型案件

31.08.2015  10:08
    8月30日讯日前,晋中纪检监察网刊发消息,通报了该市近期查处的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通报的10起案件分别为: 平遥县段村镇阮庄村村委会原主任闫某职务侵占问题。     闫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12.114万元。2015年6月29日,平遥县纪委给予闫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寿阳县马首乡原水利员李某贪污等问题。     李某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款管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贪污土地征用补偿款65余万元;利用职务便利贪污3403元;违规领取补助1500元。2015年6月24日,寿阳县纪委给予李某开除党籍处分,没收违纪所得4903元上缴财政,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祁县峪口乡北团柏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郝某职务侵占问题。     郝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该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偿款384.8余万元。2015年7月9日,祁县纪委给予郝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昔阳县沾尚镇横河村党支部原书记韩某职务侵占、贪污等问题。     韩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占集体资金10.38万元;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扶贫款和水利工程款2.94万元;违规套取粮食直补资金5万余元,用于支付村集体贷款部分利息。2015年6月16日,昔阳县纪委给予韩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晋中开发区鸣李村党支部原书记闫某挪用资金、受贿问题。     闫某在担任鸣李村集体投资鸣天专用车配套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期间,挪用公司资金4010万元借给某汽贸有限公司使用,并收受该公司好处费5万元;利用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便利,收受某房产公司好处费10万元,为该公司谋取利益。2015年7月7日,晋中开发区纪工委给予闫某开除党籍处分,没收违纪所得15万元上缴财政,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太谷县侯城乡杜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某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贪污等问题。     张某任职期间,以建设户用沼气的名义为村集体骗取专项补助资金15.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户用沼气建设专项补助资金4.5万元;违法占用耕地9.35亩,用于建设村民住宅小区;坐收坐支2097余万元且长期不入村委账。2015年2月26日,太谷县纪委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没收违纪所得4.5万元上缴财政,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榆次区东阳镇要村党支部原书记韩某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问题。         韩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6.7万元;伙同他人侵占村集体资金1万余元,个人非法所得5000多元;伙同他人伪造村集体会议记录;未及时收回村集体土地租赁金;村集体财务大额现金开支、虚开票据、未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2015年4月20日,榆次区纪委给予韩某开除党籍处分,将违纪款7万余元退还村集体,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和顺县李阳镇上石勒村党支部原书记冯某非法占有等问题。 冯某在任职期间,违反 “八项规定”精神,借外出学习之机,用公款7100元绕道旅游、购物;违反议事规则,未经会议研究,擅自开支阳煤集团支付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16.9万元;挪用帮扶款10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利用在煤矿企业工作之便,非法占有企业资金25万元。2015年7月31日,经和顺县纪委批准,给予冯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左权县石匣乡合玉村党支部原书记周某职务侵占等问题。     周某虚列开支套取公款6000元用于送礼;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1万余元;未公开招标竞价,违规将荒地发包处置;未进行招投标程序,将村街道硬化等工程化整为零发包。2015年6月23日,经左权县石匣乡党委批准,给予周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3万余元上缴财政。 榆社县箕城镇中泥河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某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王某在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截留挪用设施蔬菜项目建设资金十余万元,用于支付村集体其他开支。2015年6月12日,经榆社县箕城镇党委批准,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记者 任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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