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9月24日上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侍俊关于《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财政教育资金投入及绩效情况、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情况、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听取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有关任免案和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彭渝、刘道平和委员共67人出席会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瑶,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咨询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8个县级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3名全国人大代表,12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崔保华应邀参加会议。
10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