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又有新变化
07.12.2015 16:43
本文来源: Sxgov.Cn
记者4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3年内或购房发票签订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3年内的均可办理提取手续。此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市民,同样可享受3年内办理提取手续的政策。
“老房子”阶段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房可二次提取公积金这两项业务已于11月30日结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均照常办理,缴存职工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时间前往该中心大厅或各县区大厅办理业务。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结束后,照常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主要有: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3年之内,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发票签订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3年之内,而在以往的政策中规定“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购房发票签订日期必须1年内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此项新规让不少新购房的市民可以更加从容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证明即可提取,未婚、已婚职工每年最高可以提取1.5万元,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高于此标准的按此标准计算,而且租房的缴存职工首次提取时可一次性提取5年计7.5万元,以后每年可提取1.5万元。(记者 张世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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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015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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