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定点包干旬报监测确保完成全年出口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四季度外贸稳增长工作,确保全年出口目标顺利完成,决定在省、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市定点包干、旬报监测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干监测主要内容
(一)建立重点企业包干制度。省商务厅包干富士康集团、太钢集团、太重集团、大同威奇达药业集团4家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定点帮扶。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选择本市有出口增长潜力的3家重点企业(省商务厅包干的除外)进行“一对一”包干跟踪服务。
(二)加强重点出口产品监测。省商务厅选择手机、不锈钢、铁道及机车零件、化肥4种重点出口产品进行监测。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选择本市有出口竞争优势的3种产品进行重点监测。
(三)实行旬报制度。太原、运城、长治、大同4个市的出口目标占全省出口目标比例较大(占86.5%),且完成出口目标压力较大,4个市自10月份起对定点包干的3家重点企业实行旬报监测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参照省商务厅包干企业责任分工表(见附件1),制定本市3家重点企业包干责任分工表,实行“一对一”帮扶。涉及省商务厅包干企业的市,要做好配合工作。
(二)加强对口帮扶。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包干企业跟踪服务,具体责任人每月在包干企业蹲点时间不少于5天。要及时了解企业出口情况,协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有订单、有潜力的企业尽快完成出口。
(三)加强旬报监测。太原、运城、长治、大同4个市要对3家包干企业加强运行监测,分析企业出口亮点和下降原因,按时报送旬监测报表(见附件2)。
(四)加强结关跟踪。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3家包干企业的出口报关商品结关业务,确保出口报关商品在年内完成结关手续,出口额统计到今年的海关数据中。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10月16日前报送本市3家重点企业包干责任分工表。太原、运城、晋中、晋城4个市每月11日、21日和下月1日分三次报送3家重点企业的旬监测报表。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张 东 靖振宇
联系电话:0351-40717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省商务厅包干企业责任分工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