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机电高新技术 产品出口企业融资推荐工作的通知

24.07.2015  11:20

各市商务局:

按照深化省级优化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专项资金改革要求,本着进一步发挥资金放大效应,扩大资金受益面,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目标,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授权长治市商务局与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于2015年6月正式签订《外贸企业基金贷业务合作协议》(简称“基金贷”),建立了全省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政银合作融资平台。为做好企业推荐报送和加快融资合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银合作工作机构

工作指导部门:省商务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

业务主办部门:长治市商务局(外贸科)

具体承办单位:长治市外向型经济助保金管理办公室(简称“助保办”,业务联系人:高敏智18335533777)

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千峰南路支行(简称“民生行”,业务联系人:冀星宇13466838743)

二、推荐报送企业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省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在省内纳税,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依法从事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出口;

(二)企业信誉良好,无当前逾期贷款,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三)无违法违规记录,无未结案的被诉讼、被执行记录;

(四)符合业务具体承办单位规定的条件。

三、推荐报送程序

(一)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属地意向融资企业收集、初审暨汇总推荐工作;负责向省商务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建议意见;配合“助保办”和“民生行”对属地融资企业调查、监管、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前期《山西省商务厅关于报送机电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晋商产函〔2015〕157号)对属地企业的初步摸底情况,进一步认真实地考察核实企业,以正式公文报送(推荐函式样见附件)。

(三)省级以上开发区企业可通过所在市商务局一并汇总推荐。

(四)报送地址:长治市城区东大街61号长治市商务局,邮编:046000,联系人:高敏智,电话:0355-3034975。

四、其他要求

(一)各市可根据本地企业实际需求情况随时向长治市商务局推荐。

(二)长治市商务局(助保办)接到推荐函后,认真审核汇总,向“民生行”正式推荐。“民生行”受理之后按照“基金贷”约定,会同“助保办”展开对企业融资服务相关工作。长治市商务局同时要将各市推荐汇总情况和向“民生行”推荐结果报备省商务厅。

(三)“助保办”和“民生行”于每季度末向省商务厅反馈融资进展情况(包括推荐企业情况、联系企业情况、确定贷款企业数量、贷款额度、存在问题等)。

(四)“助保办”和“民生行”要本着高效便捷的工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加快工作进度,共同努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有效发挥好政府专项资金的铺底补偿作用,为全省优化外贸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增长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 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融资推荐函(式样).doc






                    山西省商务厅

                    2015年7月21日




















来源:( 山西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