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推出史上最严措施整治大气污染

30.04.2015  12:02

      29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专题会确定了该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这标志着哈尔滨史上最严大气污染整治行动启动。

  据悉,哈尔滨提出,要采取有效举措完成《哈尔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基准年(2010年)基础上削减2%、3.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在2014年111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下降10%,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比上年好转,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2016年底实现大气质量根本好转。

  燃煤锅炉整治方面,哈尔滨将淘汰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388台。其中,为居民服务的供暖锅炉755台,保障企业商服生产的供热锅炉633台。实现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和各县(市)城关镇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同时,推进哈尔滨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改造。推进热源建设,启动大唐调峰热源新建、哈热六期扩建、华能热电扩建、达尔凯热电扩建等4个热源项目,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并匹配相应的集中热源接纳能力。新建企业一律禁止上非标准锅炉。

  燃煤煤质监管方面,哈尔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关镇、工业园区)内65吨以下锅炉禁止使用原(散)煤。近期不具备条件的,经批准后

  可使用洗选煤。限制运距超过600公里的劣质煤在哈市落地消费。

  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和油品升级方面,哈尔滨将淘汰黄标车、老旧车4.2万辆。具体为:淘汰2005年(含)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淘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的黄标车,淘汰市区老旧车。建立公安交管部门和环保部门车辆信息共享系统及黄标车数据库,实施区域限行和违规在线处罚。黄标车限行范围为四环包围区域和阿城区、双城区、县(市)城关镇区域。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

  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6年具备并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扬尘污染控制方面,哈尔滨在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围挡,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控制堆放、装卸扬尘,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场地出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和监控设施。大型煤堆、料堆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同时,实施城市绿化工程和推进道路保洁。

  露天烧烤与餐饮油烟治理方面,哈尔滨将取缔主城区露天烧烤,在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秸秆禁烧方面,哈尔滨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工业化、基料化利用项目,建设秸秆原料收储中心试点项目40处、大型秸秆新型建材产业项目3至5家、秸秆固化燃料和燃气项目20处、秸秆高温造肥直接还田10万亩、推广使用生物质锅炉1万台,实现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实施秸秆还田作业机械购置定向补贴。控制秸秆野外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