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十周年]省局左义河局长在农机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03.12.2014  01:32

(2014年11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是十年《农机化促进法》实施成效,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工作。下面,我就《农机化促进法》实施情况和今后贯彻落实及农机化工作打算,做一简要汇报。

        一、十年来全省《农机化促进法》实施情况

        《农机化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农机化发展的专门法律,也是指导全国农机化发展的最高纲领性文件。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全国农机化发展进入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自2004年11月1日施行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全省农机化事业呈现出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

        归纳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狠抓配套法规及制度建设。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施行,对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起到了有效的宏观调控和规范指导作用。为进一步增强法律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法律确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省人大、省政府、省法制办和农机等部门把配套立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并作为贯彻实施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重要基础和当务之急来抓。2006年8月4日,《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经省十届人代会第25次常委会审议通过。这部条例以“着眼发展、立足促进、兼顾管理”为立法指导思想,内容全面,农机化各项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农机等部门还先后制定了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机报费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涵盖了农机补贴、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技术推广、农机社会化服务等各环节,农机化各方面工作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

        (二)深入持久学习宣传农机法律法规。 我们始终把学习宣传作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前,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学习培训班、知识竞赛、贯彻实施座谈会、市县长农机论坛等十项学习宣传活动;《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出台后,连续三年在全省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2009年,组织开展了农机化征文、农机技术比武等五项活动,纪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五周年暨《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实施三周年;2011年和2013年,在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农机展上,组织了农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主题活动。各地普遍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日)、“3•15”消费维权、法制宣传日、科普宣传周、农机化示范推广等活动,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条幅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这些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产生了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农机化的认识逐步加深。关心农机化、支持农机化、加快发展农机化,已成为社会普遍共识,全省上下贯彻农机法律法规的浓重氛围基本形成。

      (三)逐步完善农机化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农机化促进法》和《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的要求,不断加大对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我省陆续出台了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农机化大县奖补、农机操作手培训补助、玉米和马铃薯机收作业补贴、柠条机械平茬作业补贴、农机具技术检验及保费补贴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等一系列农机化扶持政策,印发了《加快发展玉米机械化收获意见》和《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农机深市整地作业补贴和农机化大县奖补等5项政策列入全省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农机、财政、国土、金融等部门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一批政策性文件。临汾、晋中等市出台了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晋城、长治、朔州等市分别先后出台了农机作业燃油补贴、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等地方性政策。十年来,省财政累计安排10.34亿元,支持实施玉米机收及秸秆还田、马铃薯机收、柠条机械平茬、农机深松整地等政策,为推进全省农机化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十年来,农机与农艺、财政、发展改革、科技、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紧密配合,逐步建立健全了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国务院、农财两部有关规定,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逐步完善补贴办法和补贴方式,努力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精准规范高效实施。在重要农时季节,开辟跨区作业绿色通道,为作业机手转移提供各项便利服务。全面加强了农机牌证管理、技术检验和农机驾驶员培训,深入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平安农机”创建等活动;依法组织农机质量调查,受理和处理农机质量投诉案件,严把机具推广鉴定关口,为广大农民发展农机化创造了良好条件。

        总的来看,在实施《农机化促进法》的推动下,这十年是我省农机化发展形势最好、成效最大、速度最快的时期,为增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为繁荣农业和农村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农机装备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今年全省农机总动力预计可达到3280万千瓦以上,比2003年增加1350万千瓦,增长70%。其中,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玉米收获机可分别由2003年的2.28万台和52台增加到11.7万台和1.77万台,分别增加4.13倍和340倍。同时,畜牧、设施农业、林果及农产品加工机械均快速发展,全省农机装备结构得到有效调整。

        二是农机作业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今年全省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预计超过6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比2003年提高了26个百分点,全省农机化成功完成了由初级阶段到中级阶段的重大跨越,农业生产方式成功实现了由人力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其中,小麦已实现全过程机械化生产;玉米机耕、机播基本实现机械化,机收水平预计可达到57%,比2003年提高了52个百分点,取得重大突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可达到1700万亩,机械化农作物秸秆还田面积可超过2000万亩,。农机化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三是农机化经营效益显著增加。 十年来,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年均发展300余个。截止目前,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分别发展到了2037个和6668个。特别是农机合作社承担了全省30%以上的农机作业任务和近50%的农机项目建设任务,承接流转土地120余万亩,已成为建设现代农业和新农村的主力军及土地流转的重要推进载体。全省农机化经营总收入、农机户经营纯收入分别由2004年的66.74亿元和30.3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21.9亿元和58.13亿元,分别增长82.6%和91.8%。

        四是农机化发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十年来,以推广鉴定、质量督导、投诉监督、质量调查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化质量监督体系初步建立,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每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均低于省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总体控制考核指标,且呈逐年递减趋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呈持续向好态势。

        这些成绩的取得,首先得益于党和国家、各级人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对农机化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省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奋力拼搏。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对《农机化促进法》和《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的贯彻落实一直非常关心,多次视察农机化工作和检查贯彻实施情况,专题研究农机化和农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指导和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农机局和全省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省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向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机法律法规工程和农机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有的地方对加快发展农机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农机法律法规执行不够到位,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不够有力;农机装备水平不够高,动力机械较多、配套农具少,小型机具较多、大中型机具少,单一作业机具较多、复式作业机具少的“三多三少”问题依旧存在;农机化发展不均衡,平川地区快、丘陵山区慢,南部和东部快、北部和西部慢,经济发达地区快、经济落后地区慢,且呈拉大趋势;机耕道、机具场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满满足内也相继的快速增加;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够强,农机科研开发领军人才紧缺、骨干人才数量不足,主要作物关键作业机具和大型智能化机具对外埠依存度过高;农机产品升级换代加快,特别是智能化复式作业机械不断推出,广大农机手普遍存在不会用或用不好的问题,农机手驾驶操作技能亟待加强;大多数农机合作社规模较小、服务功能单一、组织结构松散,农机化经营主体急需壮大;农机化规范性制度和法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贯彻落实农机法律法规和推进农机改革中加以解决。

        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机化发展和农机法制建设工作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省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贯彻农机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以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深化农机改革,强化宏观调控,创新发展模式,认真落实农机化扶持政策,精心组织农机作业,着力培育新型农机化经营主体,加快实施农机化重点工程,全力构建农机化服务体系,强化农机科技创新,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质量监督力度,努力推进全省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600万千瓦以上,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0%以上,基本实现机械化。其中,小麦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5%以上;玉米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薯类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畜牧、杂粮、果蔬生产及农产品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建设六大体系,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

        实施六大工程 农机化引领示范工程 ,就是要通过开展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活动,带动示范县、乡、村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75%、80%和85%以上。 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就是要逐步完善多成份、多层次、多形式的投入机制,将农村机耕道、机具停放场、机库棚建设等纳入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有效解决大中型农业机械转移难、存放难的问题。 农机化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就是要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社场户创建活动,鼓励和扶持农机企业和农机合作社组建“企社共建”、“社社共建”农机示范合作社,逐步建立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机械化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机械化生态保护工程, 就是要大力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整地等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机化技术,提高农业投入品利用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 农机工业转型升级工程 ,就是扶持农机工业壮大发展,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并重,开发应用“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和集成化”农机装备,提升我省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农机产品结构。 机械化农产品加工工程 ,就是围绕“一县一业”和“一村一品”,引导支持农民应用先进农产品初加工技术和装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在东西两山、两区建设500个标准化农村油坊和2500个标准化农村磨坊,解决当地农民米面油加工难问题。

        建设六大体系。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 ,就是要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机推广服务网络,加快建设示范基地,不断扩大农机化技术应用范围。 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就是要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法规体系和标准化体系,依法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和农机产品鉴定,依法受理和处理农机投诉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农机安全监理体系 ,就是要强化农机安全监理规章制度、队伍和装备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效规范全省农机发展秩序。 农机化科技创新体系 ,就是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产、学、研、推相结合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农机农艺融合,优化整合农机科研资源,有效增强农机化对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科技支撑。 农机化教育培训体系 ,就是要依托农机手培训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农民培训项目,广泛开展农机手操作技能培训;完善农机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培育农机科技创新团队和学科带头人;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农机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农机依法行政和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 农机化信息服务体系 ,就是要建立健全农机化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和农机管理服务平台,突出信息采集点建设,及时准确发布农机作业服务信息,以信息化推进农机化快速发展。

        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重点是依托建设农机化示范基地,加快示范推广玉米、马铃薯、高粱、胡麻和莜麦等作物精量播种、中耕除草、植保、收获等关键生产环节急需的农机化技术及装备,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全省小麦、玉米、马铃薯、高粱、胡麻和莜麦等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5%、80%、70%、80%、70%和80%以上。

        为全面实现和完成“十三五”农机化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我们必须把贯彻落实《农机化促进法》和《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等农机法律法规作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作为全部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各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农机化发展成效、农机法律法规,为农机化加快发展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不断完善农机化投入渠道,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制度,确保农机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经常深入基层和农业生产一线,全面了解和掌握农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农机化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今后修订法规和制定新的农机化扶持政策提供详实的实践依据。要全面、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和社会的监督,不断增强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同志们,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使命崇高,责任重大,任务繁重。让我们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依法促进农机化转型跨越发展,为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