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

24.06.2014  17:19

  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周亨华、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刘复兴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冯春作主任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周辉庭作有关人事任免情况的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关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咸宁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打造“金融洼地”情况的调查报告;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定于6月26至27日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并确定了会议建议议程。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