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咨询专家工作会议
立法咨询专家库人数增四成以上;专家学者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支持保障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立法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津渡、苟利军、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立法咨询专家及所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吸收专家学者深入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并逐步扩大范围,对形成一批质量高、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保障和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中央和市委提出的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完善专家学者参与立法活动机制的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措施,进一步拓展了参与范围,明确专家学者参加立法项目论证、地方性法规起草、审议、修改和立法后评估各个环节,并提出了保障措施。通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社团组织、本市部分高校推荐,聘请70名专家学者组成了新的立法咨询专家库。包括62名高等院校教师,6名科研院所研究人员,2名原资深法官,比原有专家库人数增加40%以上,规模和结构更加符合地方立法工作的需要。其中部分优秀中青年法学教师将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建立比较固定的联系,参加立法、监督的有关工作。
会上,南开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傅士成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发言表示,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体察民情民意,以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的精神,提出高水平的客观准确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为提高地方性法规质量贡献智慧和力量。
肖怀远在讲话时向各位立法咨询专家表示祝贺,对专家学者所在单位给予的支持协助表示感谢。他说,吸纳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促进法治天津建设的重要途径。希望各位立法咨询专家不断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领域,积极参加立法工作各个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方向,深度研究问题,善于概括法律规范、法律规则。在发挥好自身专业优势的同时,注意结合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对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提出建设性意见。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专家学者所在单位都要大力支持立法咨询专家的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把我市立法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苟利军介绍了立法咨询专家库更新情况,对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