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法院“四项举措” 落实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
本网讯(张红英)3月1日,古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传达学习了县三级干部大会精神,并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周密部署,统筹安排。
该院要求全体干警,一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四件大事”。刑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更新刑事审判理念,严把案件质量关;民事审判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注重案结事了;行政审判工作,注重运用协调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执行工作中,深化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主动争取各方协助,健全完善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等机制,加大对失信“老赖”的信用威慑、惩戒力度,创新执行举措,最大限度化解“执行难”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审判管理制度,推行判后答疑和判后回访制度,为推动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四件大事、”“百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二是依托信息化建设,打造阳光司法。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同步推进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强化审务公开,完善清单管理,主动接受监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继续加大三大平台建设,突出抓好裁判文书上网,用司法公开倒逼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高;加快科技法庭和数字化法院建设,夯实司法公开平台,实现电脑信息全程留痕,进一步明晰权责,落实审判责任。三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做到责权明确。坚持用改革破解法院发展中的难题,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积极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稳妥做好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加强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四是抓好信访工作,继续确保“零上访”。进一步完善了院长值班日制度,加大了接访力度;重点解决好赴京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等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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