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30.10.2014  12:20

    10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上,《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提请三审。为进一步体现体制机制创新,条例草案增加了生态控制线、“多规合一”、主体功能区等重要内容,加大和细化了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值得关注。

    本次会议其他议题还有:《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正案(草案)三审;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1至8月预算执行情况及全年预算变更草案的报告、关于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城市排涝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办案质量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书面报告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何清秋、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陈紫萱,秘书长胡家榕及常委会委员出席。

    市委常委、副市长康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厦门海事法院院长黄勇民列席。市人大、市政府办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为期两天半。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