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杰检查指导晋中市消防安全工作

01.06.2015  19:16

5月27日下午,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杰就晋中市养老院、幼儿园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晋中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安根田,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张华东等陪同检查。 期间,刘杰副省长实地检查了晋中市第二幼儿园、晋中市福利院、晋中公交公司等单位,认真听取了单位负责人消防工作汇报,并对消防器材进行详细检查,询问工作人员是否熟悉各类消防安全知识、有无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能否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并做到定期养护等。刘杰副省长指出,针对老弱病残幼人员多、自理和逃生能力差等单位的实际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对“失能”老人明确专人看护,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依法督促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就进一步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刘杰副省长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重要性。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 经济 发展、社会发展的前提,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创建平安城市、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二是要开展无缝隙消防安全检查。晋中市要深刻吸取河南省“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结合5月26日晚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抓好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重点场所的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不漏单位、不漏场所、不漏部位、不漏隐患的原则,全覆盖、大密度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及时封堵消除存在的漏洞。三是要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主动深入一线,展开督导,及时调整措施,推动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要精心部署、扎实工作,按照问题发现不了不放过、隐患整改不了不放过、责任追究不了不放过、措施落实不了不放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整改问题,切实把事故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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