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景区垃圾箱项目谈判公告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景区内垃圾箱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
一、项目编号:wtszchw2015-002
二、项目名称:景区垃圾箱
三、项目预算:49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本次谈判共2包,报价人可以分别投报。第一包:
编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钢木分类果皮箱 | 1030*420*1000mm 主材:镀锌钢板纤维塑胶木 | 100个 | 具体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2、第二包:
编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环保果壳箱 | 450*450*900mm 主材:环保复合材料 | 500个 | 具体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2 | 塑料垃圾桶 | 660升 主材:100%高密度聚乙稀(HDPE) | 50个 | 具体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3 | 配套大垃圾箱 | 2900*1880*1420mm 主材:镀锌钢板及槽钢 | 10个 | 具体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4 | 塑料垃圾桶 | 240升不低于17.8KG 主材:100%高密度聚乙稀(HDPE)升 | 50个 | 具体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天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交货地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谈判供应商应具备良好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报名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可购买谈判文件。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04-16至2015-04-22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公休正常上班)
2、发售地点:五台山风景区政府采购中心
3、联系电话:18335005555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八、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资料
1、持单位法人委托书及第六条之要求。
2、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一切后果自负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间:
供应商 名称 | 承办人 姓名 | 固定 电话 | 移动手 机号码 | 邮箱 地址 |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9时0分
2、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建设北路晋商银行710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9时0分
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建设北路晋商银行710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五台山台怀镇
联系人:张东伟
联系电话:15303501890
集采机构: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五台山台怀镇
邮政编码:035515
联系人:张晓星
电话及传真:18335005555
开户银行:农行五台山分理处
帐号:659001040001374
开户名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13935055646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