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百千亿无差错”荣誉证书制作合同书
甲方: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结算中心
乙方:山西东方晋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双百千亿无差错”荣誉证书》制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价款、制作规格、款项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
《“双百千亿无差错”荣誉证书》制作费用20000.00元(2000本,每本10.00元)。
共计人民币:(小写)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制作规格
封皮材质:人造皮革
封皮工艺:烫金,带有“山西省高速管理局”、“荣誉证书”等字样
内芯工艺:300g铜版纸彩色打印
成品对折尺寸:15*21厘米(展开为30*21厘米)
3.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合同签订后,乙方项目制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即人民币20000.00元。
收款方:山西东方晋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行:晋城银行太原分行(行号:313161006013)
账号:160101201020709566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安排专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与乙方联络。
2.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制作资料:文字(电子版)、图片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3.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安排专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联络。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使甲方方便及时浏览按本合同制作的电子文件。
3.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制作项目,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及时进行修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或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担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五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六条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内容
第七条其它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有效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盖章)乙方代表:______(盖章)
合同开始执行日期:年月日
合同结束执行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