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08.01.2015  02:12

  12月30日上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杨永昌主持会议,副主任兼秘书长赵传山,副主任汤建梅、孙忠生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王金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投票选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票决事项;审议表决了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表决了关于建议对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和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主要指标计划进行调整的报告;通报了2014年度常委会创先争优目标完成情况、推行街道人大监督员制度及有关代表活动情况;审议表决了市政府关于对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五大主导产业”项目和城镇化工程建设情况视察反馈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6项报告。

  会议决定,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定于2015年1月下旬在菏泽大剧院召开,时间4天。经过常委会投票、代表投票、部门抽签等程序,确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城镇化工作情况、金融工作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情况、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扶贫开发工作、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等8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年终票决事项。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