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举行

22.03.2017  07:26

    3月2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0人出席,符合法定人数。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预备会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弓跃主持召开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及人数的说明、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太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审议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人事任免事项。拟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召开联组会议后,继续举行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表决通过《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太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另发)。

    新任命人员在接受任命书后,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