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10.09.2014  10:15

  8月29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景顺,副主任胡和平、刘海秋、谢爱龙、杨平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4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凌云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雄文,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均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剑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4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审议,会议同意区人大农财工委关于2013年区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禁毒专项工作评议动员。

  龚景顺指出,区人民政府按照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全面完成了2013年的预算收入目标,财政支出保障了重点支出的需要。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财源培植、预算约束、财政管理等工作。龚景顺主任还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财政资金审计力度,管好“钱袋子”;要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健全和完善各项机制;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要切实加强整改,落实整改责任,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龚景顺还对即将开展的禁毒专项工作评议作了动员讲话,提出了三点要求: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评议工作;要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评议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要通过专项工作评议,评出新气象,评出新干劲,评出新局面,努力把我区的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