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甲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甲醇采购项目三次公告
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就甲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 SMCG-150704
二、项目名称: 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甲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用于处理污水的甲醇(99.99%纯度)700吨;
2、预算金额:2030000元;
3、供货地点: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
4、供货时间:签订合同时与用户具体协商;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货物的供应、运输等,按一个标包组织招标。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采购货物有供货和服务能力的企业,同时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仅限报名时使用):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公告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郊区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系人:石小鲁 联系人:李淑平
电话:15835568803 电话:0355-20315101800355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