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城中村改造打出“组合拳”

19.03.2015  10:33

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服务和保障城中村改造的意见

    (记者梁涛)3月18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制定的《服务和保障城中村改造的意见》已经出台,为推动全市城中村改造打出一记“组合拳”。
      全市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召开之后,全市检察机关确定把服务和保障城中村改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检察工作重点,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全面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找准服务和保障城中村改造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为打赢城中村改造这场硬仗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市人民检察院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该院负责人表示,要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斗争及城中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城中村治安乱象和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强揽工程、阻挠施工、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影响正常秩序的刑事案件,依法快捕快诉,特别是对借机寻衅滋事、扰乱城中村改造秩序的村霸、路霸及黑恶势力要依法严厉打击。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将成为市人民检察院助推城中村改造的又一发力点。《意见》提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办征收安置、开发建设、规划设计、利益分配等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随意支出、私分公款、虚报冒领、侵占集体资金、侵吞集体财产等腐败行为。坚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没有例外,坚决打击违反政策乱开口子、闯法律法规“红线”的行为。对不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对危害城中村改造的犯罪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违法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监督、坚决纠正。”该院负责人表示,加大刑事侦查监督力度很有必要,在城中村改造中将会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强化诉讼监督。加大对涉及城中村改造的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对不公正的生效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对公正的裁判,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纠正行政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此外,市人民检察院还将深入开展预防犯罪工作。在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通过宣传教育、协助建章立制等手段,重点预防城中村改造中的职务犯罪、重大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剖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编印法律手册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立项、审批、招投标、补偿款发放等关键环节的预防工作,促进干部清正廉洁、企业诚信守法、村民合法维权。
      据悉,市人民检察院还将积极探索服务和保障城中村改造的方式方法。例如:建立检察约谈制度,对涉及城中村改造的村“两委”成员、乡镇包点工作人员、投资开发单位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岗位人员采取例行约谈、重点约谈等形式,了解服务需求,提供法律咨询,促进问题解决。还将强化城中村改造相关法律政策研究,对于不违背法治精神和法律原则,有利于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探索和尝试,都要给予支持和保护,做到既坚决依法打击犯罪,又充分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