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到武夷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

10.09.2014  12:40

  9月3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聪带领南平市人大城环委及部分南平市人大代表一行,对武夷山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武夷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亚平、副市长张贤军等陪同,旅游局、工商局、公安局及景区管委会等涉旅相关部门、部分旅游业主、旅行社负责人等参加座谈会。

  自《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武夷山市深入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多次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出动检查人员420余次,共查处违规导游97起,纠正旅游企业不规范行为4起,取得了较好成效。

  座谈会上,副市长张贤军汇报了武夷山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落实工作情况,参会人员也根据各自行业职能特点,从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维护旅游者自主选择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及改进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听取汇报后,南平市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对武夷山设立“12315消费维权中心”、成立旅游交通秩序警务队联合执法、旅游局设立法官联络点实现工作前移一线办理等做法表示满意。要求武夷山市要加大对《旅游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和经营行为,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在南平市旅游中“当龙头、做先锋、挑大梁”的示范带动能力。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