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方式 多元化解纠纷

25.12.2015  13:17

朔城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  李丕业

 

2012年4月,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为了实现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的有机对接和良性互动,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根据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于2008年联合印发的“关于民事案件和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与朔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朔城法发(2012)18号)。并进一步在各乡镇、办事处及该院辖区内的各自然村建立了诉调对接机构,由资深法官包片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该院民事案件逐年大幅度增多,人力物力出现严重缺乏,将此项工作大大减弱。

 

2014年5月,该院为了缓解民事审判工作压力,应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增多的突出问题,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与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朔城大队及朔州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涉诉、涉保案件联动调解机制,组织专职干警,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有机对接,采取现场咨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以及立案、开庭、判决为一体的工作模式,使纠纷解决在了源头,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大大缓解了民事审判的工作压力,也为人民群众降低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讼累。从2014年5月至现在,交通巡回法庭共受理涉诉、涉保案件4145件,其中诉前调处2132件,司法确认1911件,判决91件,诉讼调解9件,裁定撤诉2件。调处确认率达97.76%,自动履行率为100%,执行标的达上千万元,而诉讼周期却仅为普通程序的十分之一,所结案件无一申诉和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和上级领导的好评和肯定。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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