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启动

16.07.2015  16:18

  7月15日,副市长王爱琴组织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会议,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组20多家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据了解,去年底,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复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今年以来,我市制定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及任务目标分解计划,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如要求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PM  2.5年均浓度值下降4%,二级以上优良天气力争达到60%等。会议明确了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组20多家成员单位各自的任务目标。

  王爱琴强调,创建工作为时两年,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经费保障,明确时限要求,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刘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