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分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
2016年1月8日17时许,直属分局刑侦大队接到康某报警称被诈骗。
经查:2015年8月25日16时47分,康某接到自称是“上海铎金商贸有限公司法人赵某”的电话,听取对方公司炒贵金属业务幷挣钱的谎言幷按其要求开设贵金属交易帐户,先后存入5510元和10000元,在本人未进行操作的情况下损失人民币13614.98元。自2015年11月13日至2016年1月7日,赵某多次以各种理由向报案人借钱,共计479853元人民币,之后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连同报案人在贵金属交易帐户损失共计493467.98元人民币。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刑侦大队迅速抽调专人组成专案组展开案件侦破工作。侦查员通过走访受害人、调取银行流水,先后前往海南省、上海市、杭州市等多地银行及相关单位查看视频监控、收集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判,初步将诈骗犯罪嫌疑人锁定。在网监支队的大力配合下,4月7日发现发现嫌疑人在厦门市活动轨迹。侦查员立即动身前往厦门市,通过进一步开展工作,走访摸排、蹲点守候,终于于4月11日下午18时许,在厦门市同安区官浔村一出租屋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2015年8月25日16时47分,报案人康某在办公室接到犯罪嫌疑人赵某的电话,谎称其公司经营贵金属交易并且利润大,要求康某通过其开办的“上海铎金商贸有限”公司在“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设贵金属交易帐户。康某答应开设交易帐户并存入了15510元。9月2日,康某发现其开户资金损失了人民币13614.98元,联系赵某后,对方称会向其赔偿损失。自2015年11月13日至2016年1月7日,赵某多次通过电话、QQ联系报案人康某,虚构了其公司有70万资金被银监会冻结、其父系开设工厂的老板等事实,使受害人康某误以为其有还款能力。之后赵某以向银监会缴纳罚款解冻公司资金、其父、母检查公司账目需要用钱补账、父亲打麻将需要现金等多种理由向康某借钱,并承诺马上还钱。报案人康某信以为真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向赵某提供的多个帐户汇款90笔,共计479853元人民币,之后赵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还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