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举办“2017年利用土地出让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会”
6月1日山西省农业厅组织并邀请国土、水利、农科院等方面的14名专家,对有关市择优上报的灵丘等13个“2017年利用土地出让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评审。省农业厅党组成员、郭建文总农艺师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
从2004年开始,我厅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利用省级土地出让金改造中低产田与建设高标准农田工作,项目实施已有14个年头。14年来,共利用省级土地出让金3.1亿元,累计建设项目区207个,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及高标准农田建设65.4万亩,项目区粮食生产能力提高5232万公斤,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全省粮食产量持续提高做出了贡献,为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累了成功经验,树立了典型模板。
省农业厅郭建文总农艺师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 一是要提高认识,将项目规划好,设计好。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中国人的饭碗一定要端在自己手上”的重要举措,是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各项目县一定要高度重视,要认真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选择好实施区域,确定好建设内容,将项目规划好,设计好。 二是要规范管理,将项目组织好、实施好。 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严格实行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六制”管理;要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财务管理,切实做到“四专三禁”。 三是要改革创新,将项目 建设成果管好、用好。 要积极引导和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建设成果使用和管护,要通过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为现代农业建设奠定坚实的地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