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纪检组出台《大同市国土资源局重要岗位监督办法(试行)》

28.06.2016  23:44
 

局纪检组出台《大同市国土资源局

重要岗位监督办法(试行)》

为确保我局重要岗位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监督制约性,促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我局纪检组出台《大同市国土资源局重要岗位监督办法(试行)》。

本办法根据业务工作性质,确定了我局重要岗位为:利用科、地籍科、建审科、规划科、地勘科、矿管科、储量科、地环科、财务科、交易中心、储备中心、监察支队。监督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七点: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情况。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3、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行政情况。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5、服务对象对工作满意度情况。6、公开、公平、公正为民办事情况。7、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情况。监督方法分为报告抽查、审计监督、行政监察、明察暗访、奖励举报。

对有违纪违规行为或侵害群众利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予以调离岗位,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典型案件的处理结果一律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