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县农村干部法律素质建设调查报告
10.06.2014 19:0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法律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行为合法逐渐成为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岢岚县司法局通过入村走访和接待群众来访,对当地党员干部法律素质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村党员干部法制意识、民主管理意识不断增强,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理念淡薄,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体表现为:参与赌博,以休闲、娱乐为名参与赌博的现象普遍存在;贪图享乐,财务管理混乱,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不注重马列主义世界观改造,不信马列信迷信,求神拜佛,算命占卦。二是部分党员干部不依法办事,不廉洁、不民主、不公道。部分村干部在思想观念、道德水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产生了不适应新形势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的问题成为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有的村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徇私舞弊、工作失职;有的村干部官僚主义严重,群众观念淡薄,工作独断专行,作风简单粗暴。三是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在议事程序和效率上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法制意识和村级干部素质的提高,更多的决策需要通过一事一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但是村民代表大会操作不够规范,一方面是将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作为村民代表参与表决,影响决策的民主性;另一方面是肩负村务重大事项决策权的村民代表素质与其职能不相适应,影响决策的科学性。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不扎实。一是工作责任感不强。农村基层干部待遇低而责任重,经常面对各种繁杂问题,造成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工作责任意识退化,工作热情减退,产生敷衍塞责的情绪。二是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文化政治素质较高的人才大量外流,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选人难的矛盾日益突出,村干部文化素质偏低,党员老龄化情况普遍存在。 (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建设不健全。在许多涉及到村级财务处置、重大工程发包、土地转让款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造成了公共财物管理混乱的局面。少数村支部软弱涣散,常年不开展组织活动,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不够,使部分干部价值观发生转变,出现了廉洁自律意识明显下降、宗旨观念淡薄,以至贪污腐化、违法违纪现象的产生。 (三)监督奖惩机制建设不落实。一些村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党员干部工作监督奖惩机制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个别农村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务虚的工作,所谓的监督奖惩机制只是停留在纸上,怕报复、怕伤和气、怕抓不准、怕被人说出风头、怕招来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 三、对策和建议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学习讲座,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努力将涉及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内容学全、学实、记牢,确保在实际工作中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严重失职的,毫不手软严肃查处,确保农村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法制教育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结合农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采取轮训与村级巡回教育相结合,党纪政纪专题讲座与集中普法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夯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基础,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真正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带头人。 (三)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平安村组”、“文明村”、“信用村”创建活动,坚持实行齐抓共管、上下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做到党风、政风、民风一齐抓。切实增强农村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管理职能,树立基层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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