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 系统自查的通报

01.01.2015  01:41

 

晋农机装便字〔2014〕59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按照《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管理规程(试行)》(第二十五条)的要求,并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数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省局下发了《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自查及部分机具销售价格调查的通知》(晋农机装便字〔2014〕48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对2014年 “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了自查,现将2014年以来省局日常系统管理情况和全省系统各用户自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机管理部门系统自查情况通报

        2014年,我省加强了对网络安全和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建设,有效的避免了发动机号重复、出厂编号重复、身份证信息有误的情况。大部分市农机局都能按要求认真完成系统数据的自查工作,并认真组织辖区内各县对不准确购机数据进行补充和完善,做好纸质档案的保存和备案,还有部分市存在自查不及时、情况不全面、报告不完整的情况。

        全省各县农机局均能按要求完成对补贴对象、农机补贴产品的销售价格、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协议编号、身份证号、铭牌照片、人机合影、发票扫描件等录入情况的核实。通过对系统自查发现,部分县局在录入补贴信息时出现了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协议编号有误,以及铭牌照片、人机合影、发票扫描件不清楚的情况。

        二、生产企业自查情况通报

        2014年在我省有销售的生产企业有416家,从省局对系统的日常管理中发现,大部分生产企业均能按要求完成系统内的选择经销企业、供货、上传产品图片等操作,并能积极配合管理部门为广大农民朋友购买补贴机具提供便利,搭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服务平台和营造竞争有序的农机购买市场。但也有部分生产企业对系统账号管理不善,造成系统锁定,或者未认真阅读开网通知,不按要求及时上传产品图片,对农民朋友买机购机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经销企业的通报

        2014年我省经生产企业推荐的经销企业共有221家。从省局对系统的日常管理中发现,大部分经销企业均能按要求认真完成购机信息和身份信息的录入,也有部分经销企业存在信息录入错误,人机合影上传有误,铭牌照片、购机发票不清楚等问题,对管理部门核实机具和购机者申请补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操作失误作废信息累积超限进入灰名单的经销企业有:山西农机新技术服务中心、山西惠农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太古昌盛农机有限公司、阳高县万昌农机销售服务中心 。

        因操作失误作废信息累积30份以上的经销企业有:晋中市宇虹贸易有限公司、山西临猗农机有限公司、山西省运城市运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农业机械总公司、山西现代农机推广展示中心(有限公司)、山西卓里集团临猗销售有限公司、山西省农业机械总公司、忻州金山博大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翼城县鹏飞农机经销有限公司、曲沃县满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运城市凯凯农机有限公司、吉县川太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吕梁市丰瑞农机科技有限公司、寿阳县龙丰农机经销有限公司、临汾市诚成商贸有限公司、岚县兴发农机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认识,权责明确,要定期做好系统自查工作和整改工作,提高系统内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将自查结果和整改通知及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公开通报。

        各农机产、销企业要提高对系统的操作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了解和学习,加强对系统管理员业务技能和政策知识的培训,严格把关,强化意识,及时将系统发现的问题和错误进行补充和更正,努力为我省农民朋友构建一个平稳、良好、积极的农机市场。

        对于自查中发现的编号核实有误的补贴信息,县局实地查证后形成正式文件由市局签署意见后,省局对有误信息进行修改;对于图片不清楚的补贴信息,县局要将清晰的、准确的图片信息(包括电子图片和纸质图片)备份,并将图片打印后附原始档案后。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