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业机械优势 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多元化
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机械化家庭农场为主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先进、大型的农业机械装备是农机服务的基本特征和先天优势。近年来,部分农机装备保有量大,实力较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为解决农业机械“吃不饱”的问题,在农机部门引导和扶持下,通过流转、托管等方式集中土地,开展规模化生产,既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还增加了经济效益,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加快土地流转探索出了一条新途径。太谷县农机大户刘海忠流转土地300余亩,托管土地512亩的多元化土地规模经营模式,是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农机服务创新与土地流转有效结合的代表,他的典型事例在省电视台报道后,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总结新型农机经营组织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成功经验,扎实推进土地流转工作,我局就全市农机服务组织土地流转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全市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一)全市农机化发展概况
近年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下,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结构优化,高性能、复合型的大中型作业机械迅速增加,增产增效型农机化新技术广泛应用,收获、植保、烘干等瓶颈环节技术逐步得到解决,农机化发展空间、服务领域不断扩大,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了物质保障。
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拖拉机保有量6.5万台、配套机具7.65台,玉米收获机2074台,8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2300台,农业机械基本涵盖农业生产各个环节。全市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3.81%,居于全省第一位。
(二)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农机大户是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基本形式,他们在发展过程中,一部分强强联合或与其他农户、农机户联合抱团经营,发展成为农机专业合作社,一部分采用流转、托管土地的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升级为机械化家庭农场。近年来,农机部门采取以大代小、以强带弱、企社共建、项目带动等措施,加快构建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机经营经营体系,促进农机服务从关键环节向全程社会化服务转变,小规模经营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单项服务向多项服务转变。
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农机合作社214个、农机大户980个、达到百亩以上经营规模的机械化家庭农场35个。农机服务组织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150台,占全市的27.8%,其中8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985台,占全市的42.8%;玉米收获机1236台,占全市的59.5%;配套机具7469台,占全市同类型机具的53%。农机服务组织的农机装备数量,尤其是先进、大型农机装备数量占绝对优势。
2014年,全市农机服务组织服务耕地面积为140多万亩,约占全市农作物种植面积的30%。但根据目前新型农机经营主体拥有的农机装备数量测算,至少可承担300万亩农机作业任务,农机装备“吃不饱”的问题十分突出。这一问题直接造成农业机械使用效率、经济效益低下,严重制约了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二、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土地规模经营情况
开展土地流转,扩大规模经营是当前大多数农机经营主体普遍认可,并不断实践的一种提高农机装备使用效率,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高效益的经营模式。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在规模化经营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拥有大型、先进的农业机械的优势,发挥了应有的载体作用,并把农机服务创新与土地规模化有机结合起来,创立了土地托管的新模式,为推进土地流转多元化开辟了新的途径。据统计:全市开展土地流转的农机合作社29个,农机大户26个,机械化家庭农场35个,其中流转500亩以上的机械化家庭农场15个,经营土地面积12.7万亩,其中:自有耕地(包括土地入股)面积57644.38亩、流转土地面积50528.7亩、签订全托管合同的土地面积19090亩。大多数运营良好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一)土地规模经营的新典型
新型农机经营主体中,开展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主要是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机械化家庭农场。
1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
农机专业合作社充分农机装备保有量较大、服务能力强的优势,采用流转和托管并用,相互促进的方式,多种途径集中土地,进行连片作业,规模化生产。一方面保证农机装备“吃饱”,提高了使用效率,另方面拓宽了增收的渠道,成为开展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如:
①榆次区众鑫农机专业合作社
该合作社位于榆次区东阳镇魏岳村,2008年成立,社长王永岗是魏岳村村长。现有社员101户,服务农户1000多户,固定资产达380余万元;拥有农业机械99台(件),其中:80马力以上拖拉机15台、玉米收获机7台、小麦收获机5台、配套机具60台(件)、农产品加工机械2套; 2014年,合作社总收入180多万元,其中:作业收入100万元,流转土地经营收入50万元,托管土地收入20万元。
该合作社从起2013年开展土地流转业务,以每亩800元的价格尝试性流转100亩,种植玉米,每亩收益450元;2014年流转700亩,种植饲料玉米,每亩收益600元;2015年流转1000亩,种植饲料小麦和饲料玉米,每亩收益1200元。另外该合作社通过带地入社的方式集中土地450多亩,“全托管”经营土地900亩,共经营土地2350亩。
该合作社与附近养殖企业合作,订单种植一年两作的饲料小麦和饲料玉米800亩,可生产饲料小麦1吨、饲料玉米3吨,每亩毛收入3000元,去除流转和种植成本,每亩纯收入1200元。
该合作社以每亩170元的价格“全托管”土地900亩,完成机耕、机播、喷药、除草、机收5项作业,每亩为托管户节约作业成本30元。
该合作社采用带地入股的方式吸收土地450亩,带地入股的社员每年享受两次分红,第一次年中分红每亩800元,第二分红根据年底经营情况每亩可再分的200-300元,入社农户每亩年收益1000余元。
②榆次康源农机专业合作社
该合作社位于榆次区张庆乡永康村,2009年成立,社长侯仁英是全国20佳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之一。现有社员73户,服务农户5500多户,固定资产720万元;拥有农业机械240余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53台、玉米收获机26台、配套机具160余台(件);2014年,合作社总收入580万元,其中:作业收入240万元、流转土地经营收入40多万元,托管土地收入近300万元。
该合作社2010年到2013年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流转土地1200亩,种植玉米,每亩收益300元;2014年以每亩800元的价格流转土地2000亩,种植高粱,每亩收益200元;2015年,由于土地流转价格上涨,农民单方毁约,流转土地剩余400亩。
该合作社以每亩150的价格托管土地近2万亩,其中:签订作业合同的11960亩,口头约定长期合作的2360亩。服务区拓展到太原市,其中:张庆乡5个村340多个农户6520亩、庄子乡2个村960亩、长凝镇2个村1400亩、新禾泰等5个种植合作社(农业公司)5350亩、太原市南郊区3个村5000余亩,共2个市、2个县区、4个乡镇9个村和5个农业企业。每亩为托管户节约作业成本50元。
③和顺县新凯旋农机专业合作社
该合作社位于马坊乡羊儿岭村,法人为李玉兰。现有社员70户,服务农户80多户,固定资产200万元;拥有农业机械大中型拖拉机2台、玉米收获机2台、中小型拖拉机20余台、配套机具36台(件);2014年,合作社总收入220万元,其中:作业收入200万元、流转土地经营收入20多万元。
2013年李玉兰以每亩600元的价格流转土地280亩,成立家庭农场,种植小杂粮,当年亩均780元,年纯收入达到22万元;
2014年,李玉兰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70余户农民和农机户加入合作社。还投资200多万元,新造土地1700多亩,新修机耕道路15公里,土地经营规模扩大到近2000亩,当年纯收入100余万元;2015年,该合作社积极寻求各方面的支持,为大规模造地做准备。
2 、机械化家庭农场的土地规模化经营模式
机械化家庭农场开展规模化生产,以家庭为单位,农机装备数量能基本满足生产需要,季节性雇佣工人,经营区域以本村或周边村为主,土地流转和经营成本相对较低,自主性较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如:
①榆次区兆丰机械化家庭农场
榆次区张庆乡弓村兆丰机械化家庭农场,法人张九元,家庭成员4人,有 80马力以上拖拉机2台、玉米联合收获机1台、配套机具12台,长期顾工2人,季节工8人。土地经营规模1666.8亩。2014年,总收入22万多元,其中流转土地经营收入12.3万元。
2014年前,土地经营规模60余亩,种植玉米和设施蔬菜;2014年,以每亩880的价格流转土地500亩,共种植玉米556亩,亩均收益220元;温室蔬菜大棚2个及其它设施蔬菜10.8亩,亩均收入近9000元。
2015年,以每亩700元的价格签订流转合同1100亩,但因资金问题,与农户协商采用“托管”的方式,每亩收取托管费500元。
②和顺县董志忠机械化家庭农场
和顺县青城镇青城村董志忠机械化家庭农场,法人董志忠,家庭成员4人,有8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1台,中小型拖拉机3台,玉米收获机1台,配套机具6台,农用汽车1辆。顾用季节性工人9人,土地经营规模620亩。2014年,总收入40万元,其中流转土地经营收入36万元。
2012年,以每亩100元的价格在周边石掌沟村流转土地620亩,种植玉米、土豆等农作物,由于病虫害和未能及时收获,玉米欠收亏损;
2013年,种植玉米580亩,山药、菜种40亩,购置80马力拖拉机1台,玉米联合收获机1台,实现玉米全程化机械化,当年产玉米35万公斤,亩均收益620多元;
2014年,种植玉米580亩,土豆40亩,亩均收益近700元。
3、农机大户的小规模土地经营模式
农机大户为提高农机装备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收入,在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的同时,采用流转、托管等的方式在周边区域开展小规模土地经营,他们的土地相对分散,规模不固定,流转的期限短,但方式灵活,流转和运行成本低,风险较小。
如:榆次区张庆乡永康村农机大户张吉林,经营农机近20年,现有8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2台、玉米收获机2台、青饲料收获机2台,配套机具7台,固定资产达到100余万元。2014年总收入26万元,其中流转土地经营收入6.4万元。
2013年,以每亩300元价格在本村分散流转土地80亩,种植玉米,亩均收益500元;
2014年,以每亩500元的价格在本村分散流转土地160亩,种植玉米,亩均收益400元;2015年流转面积增加到300亩。
在全市新型农机经营组织中,土地经营规模较大的还有:左权县晋友农机合作社流转2000亩、承包220亩,左权县安庆云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800亩;介休市国栋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900亩,太谷县张栓狗机械化家庭农场流转土地1100亩,农机大户张培强今年承包侯城乡黑锋村周边撂荒地6000亩,目前已平整1250亩;灵石县赵春权家庭农场流转土地550亩。
(二)土地流转和托管的优势和不足
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开展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方式主要是流转和托管。这两种方式的共同特点:一是形成了一定土地经营规模,便于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规模化、标准化,基本实现了从整地、耕、种、田间管理、到收获的全程机械化。二是种子、化肥、农机作业服务存在较大的价格空间,化肥每吨可节约成本500-700元,农机作业服务每亩可节约40-50元。三是粮食集中销售,可适当提高价格,每斤玉米可提高0.01-0.02元。四是土地经营形成一定规模,便于调整种植结构,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土地流转的优点一是自主性强,种植结构调整快,如:榆次区众鑫农机合作社调整结构,种植饲料小麦和饲料玉米的例子。不足之处是流转价格高,连片流转困难大,资金压力大,经营风险全部由开展流转业务的服务主体承担,如:太谷县张栓狗机械化家庭农场流转土地1100亩,2013年因大风造成玉米大面积倒伏、减产,2014年的200亩高粱还是因大风造成倒伏减产,连续两年经营亏损。
与流转模式相比,土地托管的优点一是投入较小、成本低,没有流转的资金压力。二是风险较小,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由农民承担或服务组织和农户共担。如榆次区兆丰机械化家庭农场,2014年流转的的500亩土地,受今年伏旱影响,减产30-40%,直接经济损失预计25-30万元。而今年的1100亩土地虽然签订了流转合同,但实行托管方式,年底可收取托管费55万元,可确保经济效益不受损失。土地托管的不足之处一是自主性差,种植品种、化肥等生产资料投入由农户决定或与农户协商,二是不利于远距离、大规模实施。如:榆次区康源农机合作社,2014年与庄子乡南赵村签订500托管合同,作业费用从200元降到150元,基本是微利经营,合作社调配机具远距离作业,所增加了运营成本与利润持平,没有了利润空间。
三、 推进土地流转的建议
1 、突出农业机械的优势作用。 大型、先进的农业机械是开展土地流转必要载体和基本条件,是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先天优势。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在规模化生产中,要注重优势,发挥优势,尽可能地集中连片,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和作业效率,有效降低成本,扩大获利空间。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在提升新型农机经营组织服务能力、承载能力方面下功夫,在农机购置补贴、机械化深松、玉米丰产方等惠农政策、作业项目上给倾斜,做好新技术和新机具装备的推广示范。有条件的县,还可建立定点帮扶机制,进行针对性扶持。
2 、加大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培育力度。 要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在土地流转困难的区域大力推行土地托管新模式。要加强对农机大户引导,促进他们走规模化发展的路子。要把扶持机械化家庭农场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制定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树立一批新典型,发展一批新组织,鼓励他们开展中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形成“以点带面、从小到大”的良性循环。
3 、坚持“就近、适度”的原则。 一个保持良好发展状态的新型经营主体,已经在本区域内树立了威信,得到了认可,这对开展土地流转和托管业务十分有利。新型农机经营主体要善于利用有利条件,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土地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另方面还要坚持因地制宜,效益为先,要根据自身的承载能力,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保持“适度”规模,保证经济效益,不能一味的“贪多、贪大”,把发展的压力变成包袱。
4 、建立风险预防和救助机制。 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是农业生产不可抗拒的两大风险,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开展土地规模经营,既集中了土地,也集中了风险。一场风、一场雨、甚至发生千里之外的自然灾害,都可能对土地经营者产生影响,决定他们的命运。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不断引导他们提高风险和抗风险能力的同时,还要建立应急救助机制,在风险降临时,给予及时救助,促进他们增加信心,尽快摆脱困境。
5 、要树立科技意识。 农业生产中不可预见的情况时有发生,土地规模经营管理中的任何一个细节,都可能产生“蚁穴”效应。新型农机经营主体要对规模化生产的全过程实行科学化管理,要善于分析市场,科学地调整种植结构,及时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接受新理念,把农机、农艺和农资有机结合起来,运用科技手段,快速健康发展。
6 、要强化宣传,提高农民流转的意识。 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帮助农民算好土地流转的经济账,树立“舍得”理念,消除思想顾虑,弱化传统观念,提高农民积极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