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
10.06.2014 19:42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信息标题 | |
主 要 内 容 | 信息拟稿人签名: 年 月 日 |
初 步 审 查 | 处(室)、单位负责人保密审查意见: □同意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复 核 审 查 | 分管领导保密审查意见: □同意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月 日 |
签 发 意 见 | 主要领导意见: □同意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不予公开信息内容: 1、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2、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3、未经公开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4、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5、未经本人同意、涉及其个人隐私的信息; 6、本委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其他内部办公事项。 |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10.06.2014 19:42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