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双轨制”破冰

15.01.2015  12:22

养老金“双轨制”破冰

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标志着养老金 “双轨制”的破冰,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

决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制内人员”。

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待遇水平与缴费相关联,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筹资机制,确保待遇发放;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国务院改革决定还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此举将保障改革人群的新养老金水平不低于现有水平。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咋养老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职业年金方面,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