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视频侦查综合应用平台招标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公安厅机关的委托,对其所需视频侦查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视频侦查综合应用平台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15-0318]G163-A238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1包。
第1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县级视频侦查平台基础版 | 套 | 11 |
2 | 市级视频侦查平台基础版 | 套 | 11 |
3 | 云计算、存储系统 | 套 | 1 |
4 | 视频图像侦查应用指挥系统 | 套 | 1 |
5 | 涉案及可疑视频库管理系统 | 套 | 1 |
6 | 省级视频侦查综合应用平台门户 | 套 | 1 |
7 | 市级平台承载服务器 | 台 | 11 |
8 | 移动式大屏幕 | 台 | 1 |
9 | 高性能移动服务站 | 台 | 1 |
10 | 高性能图形服务站 | 台 | 4 |
11 | 实战指挥服务器 | 台 | 10 |
12 | 云存储服务器组 | 套 | 1 |
13 | 云资源动态监测系统 | 套 | 1 |
14 | 虚拟化系统 | 套 | 1 |
15 | 服务器框架 | 套 | 1 |
16 | 云计算服务器组 | 台 | 5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2)、投标人应拥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8日,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五楼533财务室(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
联系电话:0351-4087033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银行帐号:0903014130001049
联系电话:0351-4087033
六、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持单位委托书
2、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 | |||||
单位名称 | 承办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
开户行: | 账号: | ||||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时间:2015年8月26日9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公安厅机关
地址:五一路36号
联系人:李红明联系电话:03513659171
集中采购机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
项目联系人:贾君辉
电话及传真:0351-4038328
邮政编码: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