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22年底要建成14个县区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
20.11.2021 08:19
本文来源: 太原新闻网
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公布《太原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规划》涉及公益性骨灰堂(公墓)36个。其中,全市2022年底要建成14个县区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
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是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非营利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规划》范围为各县(市、区)所辖行政管辖范围22个镇、 24个乡,636个村,总面积6988平方公里。目标是到“十四五”末,实现公益性安放(葬)设施乡镇、农村全覆盖。具体建设情况为:2022年底,全市建成14个县区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2023年底,建成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22个;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于2025年底实现全覆盖,每年至少完成20%。
公益性骨灰堂每个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不宜超过0.25平方米,每层楼安放格位数量宜由下到上逐层递减,建筑不宜超过6层。骨灰寄存架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2米,骨灰存放室净高不宜低于3.3米。公墓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每亩安葬墓穴数不少于320个。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基碑体现小型化、多样化、艺术化,推广使用卧碑。墓位间以绿化带相隔,间距不小于0.3米。
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以县区或乡镇为单位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选址优先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避开“三沿六区” (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水库堤坝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最大限度保护原有植被和生态。
我市还将积极探索在不改变林地草地用途的前提下,在林地、草地等适当场所划定一定区域,进行林地、草地与墓地复合利用。
本文来源: 太原新闻网
20.11.2021 08:19